为深入贯彻《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出庭公诉能力建设“三促三提升”行动方案》要求,切实提高公诉人出庭履职能力,9月19日,含山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干警就王某某涉嫌交通肇事一案开展听庭评议活动,推深做实以“求极致”的精神办好每一个案件。

此次庭审适用速裁程序审理,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庄重洪亮、语言流畅、详略得当宣读了起诉书。公诉人当庭对被告人开展训诫和安全驾驶教育,展现了公诉人良好的出庭能力,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参与评议的干警仔细观摩,认真履行评议职责,对照《出庭评议评分表》逐项为公诉人打分。
庭审结束后,听庭评议小组召开了听庭评议会议,参加听庭评议的干警积极发言,从文书制作、法律适用、量刑把控、出庭规范等方面针对公诉人出庭表现予以评价,指出问题和不足。同时也从不同角度发表了自己参加此次观摩庭审活动的收获和体会,大家纷纷表示将通过听庭评议活动不断学习进步,锻造自己业务能力,提升自身综合履职能力。
下一步,含山县检察院将继续围绕省院“三促三提升”的工作要求,持续开展听庭评议活动,不断提升干警的业务能力,努力实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