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是我国首部生态环境领域法典,整合生态保护、污染防治、绿色低碳相关制度,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公益诉讼规则,为检察机关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履职、开展生态法治宣传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值此法典施行之际,我院公益诉讼检察干警深入辖区河道开展实地调查,一边巡河履职,一边开展生态环境普法宣传。办案干警沿着河道岸线实地踏勘,仔细查看水体水质状况,细致检视河道两岸生态环境,通过现场勘验、拍照取证等方式,重点排查河道垃圾堆积、杂草淤积、排污隐患等问题,细致摸排公益诉讼线索,固定相关证据。同时向沿岸群众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相关法律知识,普及河湖保护常识,引导群众树立爱护河湖、保护生态的法治意识。


下一步,县检察院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施行为契机,统筹办好检察案件与生态法治宣传,用好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依托“河湖长+检察长”机制,持续强化河湖生态保护监督,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守护县域水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