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含山县人民检察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打造“玉和为民”社会治理品牌,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贯穿于检察履职始终,推动刑事申诉案件办理从“办结”向“办好”转变。
一、延伸履职触角,以综治窗口拓信息渠道
2025年12月17日,含山县综治中心检察窗口常驻人员接待了一名刑事案件被害人,就该信访人反映的相关问题进行释法说理,并同步向本院控告申诉部门反馈。控申部门接受线索进行初步研判后,认为该事项符合刑事申诉案件的受理条件,于12月22日约访信访人至本院检察服务中心,由分管检察长接访并现场答疑。


二、落实领导包案,以带案下访助矛盾化解
2025年12月22日,该案受理后由副检察长包案并承办,第一时间调阅了全部案件卷宗,进行全面审查和反向审视。经审查认为,原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判决适当。为化解申诉人法结心结,2026年2月5日,承办检察官带案下访,前往申诉人家中开展释法说理工作,申诉人当场表示息诉罢访,矛盾得到实质性化解。


三、主动接受监督,以公开听证促公正司法
2026年2月6日,为进一步凝聚社会共识,积极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含山县检察院就该刑事申诉案件召开了公开听证,邀请了2名人民监督员和3名听证员到场参加并现场监督,由承办检察官就案件事实、相关证据和法律适用进行阐述,各听证员和人民监督员发表了评议意见,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下一步,含山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注重综治中心入驻窗口作用发挥,拓宽线索来源渠道,以领导包案+接访下访+检察听证的方式,全链条化解矛盾,推动刑事申诉案件高质效办理,让人民群众切切实实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