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工作动态
工作动态
含山县检察院联合县纪委监委召开惩治行贿犯罪监检衔接会商会
时间:2023-04-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高检院、省院和市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的工作要求,严厉惩治行贿犯罪,3月31日下午,含山县纪委监委、含山县检察院召开惩治行贿犯罪监检衔接会商会。含山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王仲军、县监委委员崔帆、邵冉、县纪委监委案管室负责人王浩、案件审理室负责人庙桂玲以及含山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朱春华、党组成员张宏生、第一检察部主任黄宁等参会。

会上,共同学习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中央组织部、中央统战部、中央政法委、最高法、最高检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的意见》和省检察院印发的《惩治行贿犯罪“八个一”工作举措》。与会人员围绕惩治行贿犯罪相关重点、难点等问题展开讨论,交流思想,统一认识。

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朱春华指出,一要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惩治行贿犯罪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惩治行贿犯罪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落实相关工作要求。二要转变办案理念。在依法打击受贿犯罪的同时,加大行贿犯罪的惩治力度,注重源头治理。三要加强协作配合。监检双方要建立联络员,建立健全行贿案件线索移送、信息共享、提前介入、同堂培训等制度,形成惩治行贿犯罪的工作合力。

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王仲军就惩治行贿犯罪提出三点意见: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惩治行贿犯罪是标本兼治的现实需要,要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增加行贿犯罪成本,推进标本兼治。二是强化政治担当。要加强县有关单位之间的协作配合,加强对行贿犯罪的惩治,既要查人,也要追查不正当利益,压缩行贿犯罪生存空间。同时,做好案件查办的后半篇文章,对发现的问题,认真剖析,及时堵塞漏洞。加强宣传,发挥教育警示作用。三是压实政治责任。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上级部署要求上来,增强履职本领,强化工作举措,切实将惩治行贿犯罪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此次会商会,加强了监检机关对惩治行贿犯罪的沟通衔接。下一步,县检察院与县纪委监委将进一步深化协作,强化配合,凝聚合力,深入推动惩治行贿犯罪等职务犯罪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