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山县人民检察院召开首例民事检察听证会
----以公开透明提升民事检察工作公信力

2020年8月7日,含山县人民检察院对李尚军申请民事诉讼监督案在征得申请人同意后,在含山县检察院听证室举行听证,并邀请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鼓楼社区书记参与听证,对听证活动实施现场监督。
申请人李尚军因不服含山县人民法院(2019)皖0522民初534号民事调解书,向本院申请监督。案件受理后,承办检察官做了大量的工作,对案件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审查,并就案件的争议焦点(调解协议书上签名“李尚军”签名是否为李尚军本人签名?)进行取证核实。
听证会开始后,检察官核实了申请人基本信息,告知了可申请回避等权利义务内容,并向参会人员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调查环节,申请人陈述了申请监督的理由和事实;证据展示环节,申请人就诉讼过程中形成的证据和检察机关依法调查核实的证据材料发表了自己的意见;最后,申请人将自己的意见进行综合整理,做了最终陈述。
听证会后,主持人主持了案件评议会,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鼓楼社区书记分别对案件进行了评议,围绕案件焦点发表了意见,并对检察机关以听证形式公开民事检察监督案件的办理过程给予充分肯定。
此次听证会是本院贯彻高检院关于推行案件公开审查要求的一次新尝试、新实践,全面充分听取了各方意见,实现了检察监督的公开透明,切实提高了民事检察的公信力和社会知晓度,对促进民事检察精准监督具有积极意义。下一步,检察机关将参考听证会形成的意见对案件作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