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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2022年含山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3-04-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含山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12月19日在含山县第十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含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敏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县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委实施意见为牵引认真执行省委“一改两为五做到”要求,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工作在稳进、落实中实现新提升。

一、坚持能动履职顾大局,提供高质量检察保障

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统筹发展和安全,创新和丰富检察监督方式,推进平安含山建设,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年受理移送审查逮捕案件76件106人、移送审查起诉案件332件472人,经审查批准逮捕70人,提起公诉359人。认真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起诉朱某某等14人涉恶案件。坚决维护群众人身财产安全,起诉故意伤害、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22人。扎实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起诉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53人。积极开展追赃挽损工作,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持续净化社会风气,起诉“黄赌毒”犯罪56。深入开展“断卡”、“拔钉”1)等专项行动,起诉电信网络诈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犯罪38人,有力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

依法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秉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找准检察服务保障结合点。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和侵害企业利益犯罪15人,帮助挽回经济损失10余万元。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探索开展企业合规2)案件办理工作,1名民营企业负责人涉经营类犯罪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4件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监督撤案,促进制度化“严管”,落实法治化“厚爱”。坚持惩治与保护并重,开展涉企专项监督活动2次,坚持办案与服务并行,与县工商联建立常态化联络机制,开展“检察官进企业百日体悟实践”活动,调研走访10余家民企,提供法律风险防控讲座等服务30余次,当好民企的“贴心人”,做实依法平等保护,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推动府检联动共建共治共享。贯彻落实省政府、省检察院“府检联动”工作部署,第一时间与县政府召开“府检联动”联席会议,会签工作方案,明确依法行政、促进安全生产等10项重点工作,细化落实机制和保障措施。强化执法办案协作,与公安机关共同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推进信息共享,开展同堂培训,统一办案理念,平衡执法尺度,实现共赢发展。完善行刑衔接,与县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签工作指引等文件4份,建立线索移送、定期会商等23项协作机制。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问题发出检察建议31份,5篇情况反映被省级以上部门采用,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以“我管”促“都管”。

二、坚持人民检察为人民,积极回应群众新期待

秉持“如我在诉”司法理念,以将心比心的态度办好群众身边小案,深化诉源治理,服务保障民生的措施务实有力、质效稳步提升。

当好人民群众的“解忧人”。把深化、优化司法救助工作作为检察机关实现好、维护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举措,做到经济救助、法律援助与诉讼救济相结合。积极构建“1+N”多元化司法救助3)模式,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向10名生活困难的当事人及其近亲属发放司法救助金21万元。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最高检“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度,103件群众来信来访件件有回复、事事有结果,努力做到“接访不走过场,写信真管用全面开展检察办案公开听证,制定《含山县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库管理规定》,选聘13名听证员,完成听证场所规范化建设,举行公开听证49以看得见、听得懂的方式实现公平正义,提升司法公信。在践行全过程民主,服务社会化治理,提高法律监督质效等方面持续释放司法温度。

当好美好生活的“守护人”。“四个最严”守护“舌尖上”安全,办理生产有毒有害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等案件10件13人。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守护“生产”安全,针对占用堵塞消防通道、非法流动加油车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5件,回复整改率100%。加强生态保护,守护“绿水青山”,办理非法采矿、非法捕捞水产品、滥伐林木等案件17件23人。关注特殊群众,守护“夕阳红”,对养老机构规范管理开展专项监督,巧解 80岁老人蒋某赡养难题,切实保护老年人权益。守护“半边天”,发出全市首份检察建议,解决虚假婚姻登记问题,充分保障女性合法权益。守护“农民工辛苦钱”,与县人社局联合成立农民工维权工作站,办理支持起诉案件22件,护航民生民利。

当好未成年人的“监护人”。零容忍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起诉8人。落实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机制,避免“二次伤害”。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最大限度挽救涉罪未成年人,逐案开展社会调查,提升精准帮教实效,依法不起诉7人,送达《督促监护令》4)31份,开展家庭教育指导30余人次,促进“甩手家长”依法带娃,让家庭教育不再缺位。办理支持起诉变更监护权案件,为困境孩童扣紧监护安全锁。持续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推动强制报告制度落地生根,开展入职查询2200余人次,开展“法治进校园”宣讲44次。针对校园周边设立乐场所、商铺向未成年人销售香烟等违法违规问题,通过检察建议推动专项整治。建立未成年人检察专业化办案团队,实行涉未成年人检察业务集中统一办理,打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组合拳”,促进“六大保护”相互融合、整体落实。

三、坚持驰而不息谋发展,做优新时代法律监督

贯彻落实双赢多赢共赢监督理念,积极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协调发展,协同发力,法律监督的定位不断清晰、效能有力凸显。

刑事诉讼监督持续优化。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用好用足不起诉权,依法对轻微刑事案件不批捕33人、不起诉84人。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共办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305件386人,认罪认罚适用率为86.94%,量刑建议采纳率为98.17%,推动“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走深走实,不断激发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最大效能。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充分发挥“捕诉一体”检察职能优势,构建覆盖刑事诉讼全流程、各环节的监督体系,共监督立案12人,监督撤案9人,追捕追诉7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9次,提出刑事抗诉3件。加强刑事执行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2件,纠正违法及不当情形46件。加强社区矫正监督,纠正社区矫正违法47件, 纠正脱管、漏管26人。开展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纠正财产刑执行履职不当12件。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起诉职务犯罪8人,成功办理了省粮食局原正处级干部林某受贿案、市农业银行原副行长胡某受贿案、县经开区原副主任戴某受贿案等有影响的案件

民事行政检察持续强化。加强生效裁判监督,充分履行调查核实职能,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裁判提请抗诉1提出再审检察建议6件,采纳率100%注重在监督中化解矛盾,对认为正确的裁判充分释法说理、促进息诉罢访。积极破解执行领域顽瘴痼疾,提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22件,针对审判程序违法等情形,提出检察建议16件,均被采纳。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5)作用,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加强与行政机关协作配合,通过督促纠正、促进和解等方式,共同推动案结事了人和,成功办理了叶某某不实婚姻登记行政争议案件。开展土地执法领域非诉执行专项监督,制发检察建议12件,挽回国有资产损失30余万元。针对办案中发现的行政机关怠于履职、不依法履职等情形,依法提出检察建议17件。

公益诉讼检察持续深化。牢记检察机关“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职责,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89件,立案44件。坚持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司法状态,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在推动行业自律、修复风险漏洞等方面的建设性作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2件,采纳率100%。对盗伐林木、非法采矿、非法捕捞等犯罪案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5件,诉讼请求均获得人民法院支持,最大化促进受损害公益得到及时、有效救济。结合地域特色,开展矿产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推动矿山专项整治,建成全县首个生态修复基地优化公益保护模式,落实“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借助“外脑”智慧,聘任特邀检察官助理1名、“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6名,提升公益诉讼办案质效。

四、坚持内外兼修重自强,打造高素质检察队伍

坚持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把党的领导自觉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围绕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政法队伍要求,坚持严管厚爱,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以政治建设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主动向县委和市检察院请示报告9次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工作,制定学习计划,分层次、多形式、全覆盖开展政治轮训、交流研讨、理论测试等学习教育活动28次,引导干警学深悟透党的二十大精神实质,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压实党建责任,调整优化党支部设置,实施“堡垒指数”管理评价,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激发党建活力,第二党支部被评为县直机关“五星级党支部”。坚决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党组专题研究6次,定期分析队伍现状,强化网络阵地管理。做好“党建+”文章,创育“民生含检 小善大爱”党建品牌,1400余人次参与疫情防控、文明创建等活动,检徽在党旗下更加闪耀。

以作风建设强支撑。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十个严禁要求,持续巩固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警示教育活动6次,以身边案、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强作风、提效能、抓落实”专项活动开展检务督察12次,实现廉政谈话全覆盖,把落实全面从严治检压力传导至每一位干警,真正做到管在日常、严在经常。抓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6),记录报告有关事项42件,逢问必录成为铁规矩。建立院党组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定期会商机制,推动两个责任贯通协同。全年无干警违法违纪事件发生。

以科学管理激活力。加强案件管理,完善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降低延期率和退补率,提升办案质效,“案-件比7)降至1:1.14,挤掉程序空转水分,检察环节办案周期同比缩短13%,群众司法诉求得到快速实现。对151项具体业务推行“三个一”分析研判机制,让业务数据发挥“晴雨表”作用。加强人员管理,树立靠素质立身、凭实绩进步导向。优化绩效考评体系,对四类人员做到“全员、全面、全时”考核,打破司法大锅饭。组织干警参加各类业务培训、业务竞赛等活动117人次,用好“检答网”,深化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学习运用,以水磨功夫推动专业化水平持续提升,涌现出“安徽省先进工作者”等先进典型,理论研究成果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20余篇。

以守正创新促发展。巩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完善检察官权力清单,发挥检察官联席会议和检委会的审核把关作用,组织案件评查305讨论重大疑难案件58件,让检察办案更规范、司法责任更明晰。入额领导带头办案208件,检察长列席审委会5次,以“头雁效应”激发“雁群活力”。更新司法理念,优化办案模式,适用简易程序和速裁程序审结案件222件,提升办案效率。坚持科技强检,综合运用刑事案件智能辅助办案、“小包公”智能量刑、视频远程接访和检察听证直播,促进大数据、人工智能与智慧检务深度融合。重视青年干警培养,成立“青年工作委员会”,支持青年干警挑大梁、当主角。

以接受监督提公信。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民主监督,主动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向县政协通报工作,邀请代表委员100余人次近距离参与检察公开听证、检察开放日等活动,认真听取意见建议。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活动125人次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提供在线阅卷服务39件次“两微一端”发布信息1100余条,被上级院转载原创信息80余条,在《检察日报》等国家级报刊发表稿件12篇。讲好检察故事,融入人民群众“朋友圈”,原创微视频《守护》在全省检察机关第二季“新时代检察故事汇”活动、马鞍山市法治作品征集大赛中均获二等奖。

各位代表,“数”说一年检察工作,我们深刻感受到,每一个数据背后都是一个个具体的案件和当事人,每一个数据的细微优化都诠释我们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情怀和努力。一年来,含山检察所取得的每一点成绩和进步,都离不开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各位代表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县政府的大力支持,离不开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存在着一些不足和差距一是务大局的精准性和有效性需要进一步增强,参与域社会治理的深度还不够;二是法律监督供给与时代发展人民需求不相适应“四大检察”发展还不平衡,法律监督职能发挥还不够充分三是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还需深化,绩效考评体系和办案风险防控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四是队伍素能还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的履职需要,检察理念还需更新转变,业务人才还需加大培育等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效措施,下大气力加以改进。

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人民检察事业迎来蓬勃发展的历史机遇,县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主题,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谱写新时代含山更加出彩的绚丽篇章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是增强政治自觉,以更高站位捍卫“两个确立”。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讲政治落实到司法办案各环节、全过程,推动中央和上级决策部署条条落实、件件落地、事事见效。

二是增强法治自觉,以更实举措服务“国之大者”。紧扣党委政府发展思路,努力提供更高标准更加有力的检察产品。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加强生态文明司法保护,助力乡村振兴和城市更新。服务民营经济和新兴产业发展,推进企业合规管理。努力办好群众身边“小案”,严惩电信网络诈骗、食品药品安全等犯罪。持续办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公开听证、支持起诉等为民实事。

三是增强检察自觉,以更大力度推进“四大检察”。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强化刑事检察监督,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充分发挥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主导作用。提升民事行政检察质效,推进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实质性违法问题监督、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监督,依法纠正虚假诉讼等妨碍司法公正行为。落实落细公益诉讼“4+9”8)法定领域职责,积极稳妥拓展办案范围,优化办案方式,合力守护公益。强化大数据运用,做实智慧检察。

四是增强斗争精神,以更严要求打造“过硬队伍”。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检察权始终在阳光下运行。聚力落实司法责任,抓好科学管理,强化专业培训,完善检察人员业绩考评体系,提升检察履职水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治检主体责任,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和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努力打造对党忠诚、服务人民、司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新时代承载新使命,新征程呼唤新作为。新的一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指引,坚决贯彻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各项决策部署,自信自强、守正创新,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以“赶考”姿态推动新时代含山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全面建设现代化美好含山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相关用语说明

1.“断卡”行动:为了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依法清理整治涉诈电话卡、物联网卡以及关联互联网账号的行动;“拔钉”行动:为了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对电信网络诈骗集团重大头目和骨干人员开展缉捕专项行动。

2.企业合规:是指检察机关针对涉嫌犯罪的企业采取一定的强制整改和监管措施,促使企业完善治理。

3.“1+N”多元化司法救助:即由检察机关联合行政部门,协调解决被救助人员生活、就业、入学、心理辅导等问题。

4.《督促监护令》:是检察机关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中,发现监护人存在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问题,向监护人发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检察工作文书。

5.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检察机关开展行政检察工作中一方面监督法院公正司法,另一方面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6.“三个规定”:《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统称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

7.“案-件比”:“案”是指办理的具体案件;“件”是指这些具体的案进入司法程序后所经历的有关诉讼环节统计出来的件。“案-件比”中“件”数越低,说明“案”经历的诉讼环节越少,办案时间越短,办案的社会效果越好。

8.公益诉讼“4+9”:检察公益诉讼在法定办案领域上形成“4+9”格局。“4”即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9”即英雄烈士保护、未成年人保护、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安全生产、个人信息保护、反垄断、反电信网络诈骗、农产品质量安全、妇女权益保障领域公益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