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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2021年含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的建设工作总结
时间:2022-06-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1年,含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的建设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围绕推动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主题,推深做实党的各项建设,引导全体党员、干部不忘初心使命,强化担当作为,为奋力推动含山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全力投入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含山建设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强化理论武装,筑牢理想信念

(一)不断深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建立健全理论学习常态化机制,全面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内容。一是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员学习等制度,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检察长坚持上法治课,引导检察人员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推动司法检察理念与时俱进,把牢政治方向,确保检察工作始终在党的绝对领导下健康发展。二是建立健全中心组学习档案,采取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交流研讨、典型示范、案例检视等相结合方式,要求中心组成员每次会前自学不少于8小时,每月集中学习和研讨不少于1天,切实加强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加强学习规划,丰富学习形式,明确学习频次,严格学习纪律。共组织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17次,交流研讨发言85人次。三是加强学习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持续推进“学习强国”APP学习平台推广使用,提高学习教育效果。每季度开展一次政治理论知识测试,组织干警积极参加地方党委和上级院举办的政治轮训班。

(二)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开展覆盖全员的党史检察史学习教育活动,一是邀请含山县委党校组教室副主任、高级讲师孙加有作党史教育专题讲座,激励干警从百年党史中探寻初心、牢记使命二是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引导干警进一步坚定信念,赓续红色基因,筑牢政治忠诚。“讲述党史检史、永葆奋斗精神”为主题,组织开展专题研讨,传承优良传统和奋斗精神三是分用好本地红色教育资源开展革命传统教育活动,组织党员干警参观新四军第七师含和独立团旧址,瞻仰红色基地,缅怀革命烈士,激发党员干警爱国主义情怀,坚定对党忠诚、为民服务的理想信念。四是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进万家宣讲报告会。邀请党史学习教育县直宣讲团成员、安徽省含山进修学校校长郭为华,为我院作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宣讲报告会,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进一步走深走实。

(三)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结合工作实际,立足做好本职工作,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以检察履职更好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实利益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工作动力和实际成效。

1.支持农民工讨薪。截止目前,共受理涉农民工讨薪案件19件24人,涉案金额27.6万元,其中结案支持农民工起诉16件15人,检察机关组织沟通协调后息诉罢访2件7人,法院调解采纳支持起诉意见3件3人,法院判决并采纳支持起诉意见12件11人,现阶段共帮助追回农民工工资15.8万元。

2.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一是法治宣传进校园,护航少年健康成长。走进学校宣传预防校园欺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民法典以及如何远离不法侵害、保护自身安全等内容,切实提高学生们明辨是非和自我防范能力,增强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更良好的环境。二是法治宣传进社区。到社区和人流量集中地开展服务民企法律宣传、检察听证和禁毒等宣传活动,向群众介绍检察机关服务民企等相关知识,帮助群众了解法律法规知识,引导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善于用法的良好法律导向,以实际行动践行“检察为民办实事”。三是法治宣传进乡村。到含山县环峰镇祁门行政村开展“江淮普法行 法治宣传进乡村”法律宣传活动,向群众介绍习近平法治思想、检察机关服务民企、乡村振兴促法、防范非法集资等相关法律知识,进一步促进群众法治观念的养成。今年来,累计开展法治教育宣传活动10余次,累计参与活动千余人

3.加强与司法机关协作,畅通支持起诉渠道。与县司法局会签了《关于建立民事支持起诉协作机制的意见》,保障未成年人、农民工、刑事被害人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促进民事检察与法律援助工作的有效衔接,推动为民办事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开展,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4.“检察+妇联”携手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构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联动机制,推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加强对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犯罪的惩治打击,为妇女儿童权益提供全方位司法保障。建立健全案件线索共享机制、矛盾化解介入机制、联合调查评估机制、联合救助扶困机制,进一步加强与县妇联的协作联动,推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相衔接,给予困境妇女儿童最大化关怀,将检察服务的触角延伸到社会需要的每个角落。来,共办理涉妇女儿童司法救助案件6件6人,发放救助金5.4万元。

5.加强检律协作,推动法律共同体建设。邀请辖区内律师事务所律师召开检律座谈会,在危险驾驶罪和交通肇事罪的不起诉条件、从重量刑情节、从轻或减轻量刑情节、认罪认罚、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值班律师制度等方面与律师进行了深入交流,3月份试点开展律师网上阅卷工作,进一步拉近检律距离,推动建立互相尊重、互相信任、互相理解、互相监督的良性互动检律关系。年来,共办理律师互联网阅卷73件。

    6.建立“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我院与县林长办、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举行专题工作联席会,正式建立“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实现检察监督和行政执法合作共赢,形成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合力,让检察蓝助理守护“生态绿”,共同为建设美丽含山夯实绿色发展基础。

7.组织开展“大走访、问民意、解十难、暖民心活动。把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真正让党员受教育、让群众得实惠,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由院领导班子成员牵头,深入辖区内安徽省鹰鹭麻油有限公司等5家民营企业开展走访调研,召开座谈会现场解答企业提出的相关法律问题,对企业如何防范经营中的法律风险提出了意见建议。

8.开展检村结对共建。支持环峰镇祁门行政村支部党员活动室建设资金及图书采购资金1万元。前往结对共建单位环峰镇城北行政村开展党组织结对共建活动暨普法宣传教育进乡村活动。通过图文结合的生动宣讲、结合身边案例以案释法、派发法律知识宣传单册等形式进行防范电信诈骗和民法典宣传,增强村民的防骗意识和法律意识。创新结对共建方式,组织干警和城北村两委干部同堂学习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

(四)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一是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深入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实施细则,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理论学习计划,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打好含检特色“党建牌”,按照“围绕办案抓党建、抓好党建促检察”的理念,开展红色革命传统教育、重温入党誓词等主题党建活动,铸造忠诚队伍。开展“党员先锋岗”活动,形成党员干警积极参与党建工作的良好局面。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领导班子及成员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暨中央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进行严格把关,班子成员写明意识形态工作履职情况,检察长和部门负责人的2020年度述职述廉报告中写明意识形态工作履职情况三是定期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召开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每半年形成意识形态工作专题报告,并按要求向县委和市院党组报告遇有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并提出建设性意见2021院党组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4次,分管院领导汇报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召开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4次,研究部署全院意识形态工作。加强检察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控,加强检察人员自媒体管理。严格落实“三同步”工作机制,妥善处理重大敏感案事件。四是制定《驻县检察院纪检监察组与县检察院党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协调暂行办法》,定期对本院政治生态和廉政风险等情况进行分析研判。五是建立健全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制度,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网络安全监管,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

、提升组织建设,建强战斗堡垒

(一)提升基层党组织建设织党务工作者进行业务培训,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等。各支部组织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持续开展党支部标准化建设,严肃开展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特别是领导干部过好“双重组织生活会”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今年以来召开组织生活会3次加强支部建设,特别是抓好老干部支部的党建工作,离退休老党员前往县第一党支部旧址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暨革命传统教育活动。第三党支部(离退休党员支部)完成换届工作,各支部配齐纪检委员,打通监督“最后一公里”

(二)加强党建业务融合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党组每季度不少于1次研究部署党建工作,今年目前党组会共研究部署党建工作3次。找准党建与业务工作的结合点,结合普法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服务民营企业等活动,完善2021年度主题党日活动计划,并按计划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走访民企、法治宣传进校园、“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宣传活动、红色教育等主题党日活动提出律师互联网阅卷等11便民利民措施

(三)严格党员教育管理各支部运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对党员进行经常性教育管理。支部班子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建立健全《含山县人民检察院常态化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培养、挖掘和宣传,开展了“学身边人,学身边事”活动,通过播放微电影、举办英模事迹报告会、微信公众号等,进一步宣传我院优秀党员汤玉和同志和扶贫典型孙帮富同志先进事迹

持续正风肃纪,落实从严治党

(一)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认真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制定“抓重点,创特色,求实效”工作思路。持续深化学习教育,实现学习教育全覆盖、责任落实项目化、学习效果可视化,切实筑牢了政治忠诚;持续深化查纠整改,做到组织推动有序、宣讲发动有势、查纠问题有方,有力整治了顽瘴痼疾;持续深化建章立制,践行聚焦问题深入改、查治同步建机制、强基导向办实事,真切践行了司法为民。全院干警的政治忠诚得到新淬炼,检察队伍建设彰显新气象,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取得新突破,群众满意度实现新提升,检察队伍护航发展展现新作为,教育整顿取得了明显成效。我院教育整顿工作,经省指导组审核和省教整办确认为“优秀”等次,是含山政法系统唯一获此殊荣单位。

(二)开展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深化警示教育,组织集中学习“三个规定”宣传片,观看警示教育片《从警服到囚服》,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鉴、吸取教训,自觉抵制诱惑,绷紧纪律之弦。召开警示教育暨廉政教育报告会,通报全市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案例,组织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把庭审现场变为政法队伍警示教育的课堂。制定《含山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的工作方案》,通过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进行大排查大起底,共检视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9个,建立整改落实“四清单”,明确12项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目前均已完成整改。

(三)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严”的主基调,压实基层院“一把手”和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印发《含山县人民检察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联席会议制度(试行)》,制定驻县检察院纪检监察组与县检察院党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协调暂行办法,院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驻院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做到同向发力、协作互动,共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工作,今年以来共召开全面从严治党联席会议3次,党组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5次。党组书记为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领导、检查、督促分管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对分管部门党员干部从严教育管理监督,全年实现廉政教育谈话全覆盖根据机构改革新情况,结合县委巡察“回头看”整改落实,在原有36项制度的基础上,修订、完善、补充相关制度,汇编成册并组织机关全体党员干部统一学习。

(四)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健全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体系,明确权责边界、规范权力行使。落实案件质量常态化评查制度完善案件流程监控,今年以来发出流程监控通知书23件。进一步完善检察业绩考评通过实测实评对考评指标和计分规则进行修改调整,发挥检察业绩考评“指挥棒”、“风向标”作用进一步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等,通过“三个规定”学习教育讲座、集中观看新闻短片、知识测试、制作宣传展板、签订承诺书、设置手机彩铃等方式,进一步打消干警顾虑,提高填报主动性,1-11月份,全院干警共填录非0报告8件。

四、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是坚持党建与业务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做得不够。二是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亮点不多,党建与业务融合不够,检察特色主题党日活动开展较少。三是机关作风有待进一步提升。四是缺乏专职党务工作者,目前党务工作人员多为兼职,专业水平不高,党务工作人才储备不足。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推动党建与业务进一步融合。发挥机关党建引领作用,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结合党史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促进业务工作与党建工作融合,努力使业务工作的业绩体现党建工作的成效。

(二)打造过硬党务干部队伍选拔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的党员干部从事党建工作,推动党务工作经历纳入干部履历,加强党务干部与业务干部交流任职。积极参加上级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组织的党务干部培训班,学习最新的党务理论知识和党纪、法规,提高党务干部的工作本领。

(三)持续改进机关作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树牢宗旨意识,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聚焦民生、环境、教育、食品安全、金融等领域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突出的问题。持续做好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规范开展公开听证,把释法说理贯穿接访办案全过程。推进检察办案和检察数据公开工作,更好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  

(四)繁荣发展检察文化。大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以及人民检察史等教育,开展检察特色的主题党日活动,展现党员干警良好的精神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