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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2017年含山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9-10-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和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主动把检察工作融入含山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立足检察职能,服务工作大局

不断创新服务举措。坚持把服务大局作为检察机关的首要任务。围绕全县“转型升级、加快发展”工作主线,制定出台《深入推进“项目建设年”12条实施意见》、《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20条实施意见》等文件,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并通过建立企业检察联络站、聘请检察联络员、走访调研、提供维权法律服务等举措,增强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依法妥善办理涉企案件,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慎重使用强制措施,最大限度维护企业生产经营秩序。

切实维护市场秩序。依法打击非法经营、违法发放贷款、金融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810人,有效地净化了市场环境。办案过程中,努力做到既依法履行职责,又尽可能减少对区域经济发展、企业经营的影响。认真开展“维护高铁沿线安全”专项监督活动,消除境内的合福高铁沿线安全隐患2处;严厉打击阻挠商杭高铁施工行为,依法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起诉5人。

全力保障民生民利。围绕美好乡村建设,扎实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依法批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11人,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33人。严厉打击侵犯公民权益的网络新型犯罪,依法起诉全省首例特大微信群赌博案和非法买卖上亿条特大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认真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多家媒体相继报道我院驻村扶贫专干先进事迹,贫困户徐某给我院送来了锦旗和感谢信。同时,强化对扶贫资金的监督,依法查办涉农惠农领域职务犯罪案件11人。

二、参与平安建设,维护社会稳定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6477人,提起公诉238352人。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影响社会治安和群众安全感的犯罪,批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等暴力犯罪案件55人,起诉1820人;批捕抢劫、抢夺、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2527人,起诉4253人;批捕“黄赌毒”、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犯罪案件1822人,起诉51114人。对7件情节恶劣、社会影响较大的刑事案件主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机关调查取证,依法快捕快诉

认真贯彻宽严相济政策。严格把握批捕、起诉条件,对无社会危险性的决定不批捕24人,对不符合逮捕条件的决定不批捕9人,对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批捕13人;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情节轻微的决定不起诉8人;促成刑事和解3件;落实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等机制,共适用速裁程序办理案件44人,平均审查起诉期限2.5妥善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0人,积极开展社会调查、心理疏导、犯罪记录封存、涉罪未成年人帮教等工作。深入运漕中学、含山一中等学校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教育4次,拍摄并播放关爱留守儿童微电影《蓝衣天使》,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妥善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发挥检务公开大厅作用,畅通群众反映诉求的法定渠道,落实检察长接待日、首办责任制等制度,深入开展下访巡访、化解矛盾纠纷等工作,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109件,继续保持涉检到市赴省进京零上访。加强权利救济,办理刑事申诉案件6件,举办全市检察机关首例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听证会,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5。立足办案积极开展以案释法、个案普法等宣传活动7次。

三、加大惩防力度,遏制职务犯罪

保持反腐高压态势。立案查办各类职务犯罪案件1419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500余万元。其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116人,20万以上大案813人,大案人数占立案总人数81.2%,立案数和大案数均创历史新高;渎职侵权犯罪案件33人。坚持开展“小专项”行动,通过以小案挖大案、以个案带串案,依法查处医疗卫生系统行贿受贿窝案712人。

加强源头预防工作。积极构建系统预防、专项预防和个案预防“三位一体”预防格局, 呈报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综合报告,分析研究职务犯罪规律特点、发展趋势和预防对策,为县委决策提供参考。根据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情况,撰写预防调查和犯罪分析报告10份,向发案单位发出预防检察建议5份。坚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接受查询360余次。结合预防职务犯罪“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专题活动,以检察长宣讲、典型案例剖析会、预防邮路等形式,共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宣传和警示教育讲座12次,发放宣传材料600余份。

推动侦查模式升级。主动适应司法体制改革对侦查工作的新要求,积极开展电子数据鉴定、物证拍照录像、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及重点证人实行同步录音录像等工作。充分发挥侦查指挥中心作用,依托职务犯罪侦查与预防信息平台,大力提高线索评估、初核初查、侦查取证的效率和精准度。完善反贪、反渎线索双重审查、联动办案模式,同时严格区分改革创新中的失误与失职渎职犯罪等界限,为干事创业者“护航”。

四、强化法律监督,促进司法公正

加强刑事诉讼检察监督。以监督有案不立、立案不当为重点,加强刑事立案监督,共监督侦查机关立案66人、监督撤案58人;以监督采取强制措施不当为重点,强化侦查活动监督,共纠正漏捕犯罪嫌疑人2人;以监督法律适用错误、量刑不当为重点,深化刑事审判活动监督,共对5件刑事判决提出抗诉,法院采纳3件。对侦查和审判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提出纠正意见3件。

加强刑罚执行检察监督积极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12人次,办案机关采纳11人次。认真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依法监督收监社区矫正对象5人;对社区矫正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提出纠正意见7件。强化监管活动监督,完善驻所检察官在押人员预约谈话制度,开展对在押人员谈话93人次;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违法行为,提出纠正意见3件,促进依法文明安全监管,确保我县看守所连续37年安全无事故 

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审查办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42件,对确有错误的民事生效裁判提请抗诉3件,2件进入再审程序;发出再审检察建议3份;对2件经审查认为正确的裁判,通过释法说理耐心做好申诉人的息诉服判工作。针对民事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10件。积极开展行政检察监督,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案件19件,发出检察建议19份。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完成行政公益诉讼前置程序案件1件。

五、自觉接受监督,规范执法办案

主动接受外部监督牢固树立监督者更需接受监督的理念,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人民群众社会监督,及时向县委、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检察工作重大事项,专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了关于加强侦查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工作情况。向272名代表委员赠送《检察日报》等刊物,让代表委员深度知晓并及时有效监督检察工作。通过走访座谈、邀请参加检察开放日等形式,广泛听取并征求代表委员、社会各界意见建议50余条,促进了检察工作的创新和发展。

积极完善内部监督。积极构建部门相互监督、检务督察等相结合的全方位内部监管体系。依托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实现自身办案活动全程动态监控,书面发送流程监控通知书36份,规范了自身办案行为。完善案件评查机制,从办案程序、实体认定、法律适用、文书质量、卷宗装订等方面对307件案件进行了评查。完善检务督察制度,开展涉案款物、警车警械管理使用等专项督察10次,发出督察通报7次。完善违法行使职权行为记录、通报、纠正、追究等制度,防止出现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

扎实推进阳光检务。积极推行电子卷宗、网上和微信预约、信息查询等服务, 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益,为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提供便利。加大检务公开力度,全力营造以公开促公正、促规范的执法环境。向社会公开法律文书等信息602件。检察工作情况被省级以上新闻媒体采用700余篇,其中被国家级纸质媒体采用50余篇。最高人民检察院宣传部门率黑龙江、安徽两省检察宣传干警就我院汤玉和同志先进事迹进行采访,并在国家级媒体连续报道;拍摄并播放反映我院优秀检察官先进事迹的微电影《向上的力量》,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六、贯彻中央决定,深化体制改革

强化两项体制改革认识。坚定不移支持拥护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和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组织全院干警深入学习中央有关两项改革的文件,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两项改革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确保两项重大改革任务在我院得到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

坚决支持监察体制改革。在县委和县试点工作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成立了院转隶工作组,细化工作方案,强化组织实施,确保了转隶工作按照县《实施方案》规定的路线图、时间表有序推进。积极配合做好转隶人员考察谈话、干部档案调阅审核、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核查、组织关系转移等工作,确保了转隶工作按期完成。积极做好职务犯罪案件线索清理和移交工作,加快在办案件办理进度,确保了工作有效衔接。

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围绕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严格执行员额检察官入额标准和比例,首批遴选员额检察官21名,选任检察官助理18名;并开展第二批员额检察官遴选工作,拟遴选员额检察官1名。突出员额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精简审批层级,规范员额检察官与检察辅助人员在办案中的职责权限和分工。推行员额检察官办案公示制度和入额领导办案常态化。完善司法责任认定体系,建立干警执法档案和考核评价机制,完成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工作和检察人员分类管理,保障检察权科学有效运行。

七、全面从严治检,打造过硬队伍 

不断强化思想政治建设。以党建带队建为统领,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全方位、多层次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同时,积极开展“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学习教育,“讲看齐、见行动”学习讨论,“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专题警示教育和“面对五对矛盾,我们怎么办”主题讨论等。通过学习教育,进一步提升了干警政治素质。

持续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坚持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教育干警始终做到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主动适应“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新常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切实加强对干警的监督管理,聚焦执法办案环节,紧盯“八小时以外”,坚决纠正“四风”突出问题,促进了机关纪律作风进一步好转,全年无一起干警违法违纪事件发生。

全力推动队伍素能提升。注重通过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促进公正、规范、文明、廉洁执法水平,促进检察形象提升。坚持人才强检战略,积极选派干警参加各类业务培训20余次,认真组织干警参加“安徽干部教育在线”、“中国检察教育培训网络学院”、“智慧党建”等网络培训。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活动,积极开展法律文书制作、公诉辩论赛等业务竞赛活动,提升队伍整体素能。

各位代表,2017年,我院检察工作取得了明显进步,多项工作在全市检察系统中名列前茅,荣获全省检察宣传先进单位,荣立集体三等功1次,3名干警荣立三等功,1名干警荣获“全省公诉人辩论赛”三等奖,5名干警分别被市检察院评为工作标兵、业务标兵等。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全体干警,向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代表委员以及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与新时代、新使命、新目标、新要求不相适应的突出问题:一是服务大局、服务民生方面与党的要求、人民的期盼相比仍有差距,思路不够开阔,服务途径和举措还需拓宽;二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任务依然艰巨,相关配套机制、措施还需加快建立和完善;三是队伍的整体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司法办案面临的复杂形势,专业化、职业化水平还需提升;四是检务保障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检察工作发展的需要,科技强检水平还需提高。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加以解决。 

 

2018年工作安排

 

2018年,我院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落实县委、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和本次大会对检察工作的决议,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牢牢把握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过硬队伍建设的总要求,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为动力,依法履行检察职能,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努力为含山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抓好以下七个方面工作。

一是坚定把牢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以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进一步增强队伍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强化干警始终忠诚于党,始终对组织坦诚,永葆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要积极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沟通,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虚心接受人大监督。

二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去谋划和推进,找准融入大局、服务大局、保障大局的着眼点、切入点和落脚点。全面履行检察职能,细化服务保障措施,主动作为,精准发力,严厉打击破坏经济社会发展的犯罪行为,强化产权司法保护,突出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依法平等保护各类企业合法权益和企业家创业创新积极性。围绕美丽含山建设,加大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打击力度,做好公益诉讼工作,促进环境改善,守护绿水青山。

三是坚决拥护监察体制改革坚决拥护、坚定支持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积极配合县监察委员会工作,加强工作衔接,形成反腐败工作合力。对在办案中发现的公职人员问题线索,及时移送县监察委员会。对监察委员会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切实履行好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提起公诉、出庭公诉等职能,促进我县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积极探索检察工作和监察工作紧密结合机制,努力在更高层次、更高起点上,实现反腐败工作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四是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全力做好保稳定、护安全、促和谐工作。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责,坚决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各类刑事犯罪,增强社会公众安全感。加大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安全、非法集资、网络诈骗、极端暴力等犯罪的惩治力度,依法严惩就业、医疗、社保、住房等领域的犯罪,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加强未成人检察工作,加大对侵害青少年违法犯罪活动预防打击力度。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完善依法维权和矛盾纠纷化解,推进法治含山建设。

五是着力加大诉讼监督力度持续加强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刑事审判监督、刑事执行监督,积极推进民事行政诉讼裁判结果、审判程序、执行行为“三位一体”诉讼监督体系建设,完善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监督方式,切实加大对有案不立、滥用强制措施、裁判不公、违法执行等问题的监督纠正力度。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要求,突出证据合法性的监督,坚决防止冤假错案。加强人权司法保护,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和案件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保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六是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着力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明确办案决定权、审核权、监督管理权的责任归属,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使员额检察官真正担负起办案责任。加快内设机构改革,进一步完善办案环节之间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确保检察权依法公正行使。进一步科学设计好未入额检察官的发展轨道和空间,最大限度激发推进改革的内生动力。

七是持续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干警。深入推进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积极探索与专业化要求相适应的教育培训和管理模式,提高队伍素质,不断提升公正司法的能力和水平。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落实“两个责任”,用好“四种形态”,坚决抓好自身反腐败工作,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可靠、执法为民、务实进取、公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面对新时代、新使命、新目标、新要求,我院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更加优质高效地履行法定职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建设美丽含山、幸福含山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