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环峰镇一养殖户在自家宅基地进行生猪养殖,大量粪污未经收集处理直接外排至附近菜地、农田,长期排放恶臭气味,污染周边环境,周边居民长期投诉、政府工作人员多次上门劝阻无果,于2023年被县政府列入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清单。因监管部门和属地政府职责交叉、地方法规缺位、污染整治主体不明导致监管缺位、污染持续,形成地方性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污染问题拖延多年始终难以解决。通过深入了解和现场调查走访,与有关部门充分沟通,厘清各自职责,含山县检察院向属地政府与县环保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分别制发检察建议,督促主管部门和属地政府协同履职。2024年10月份相关责任单位积极开展污染整治工作,周边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整改前后对比图
整改前后对比图
文字:江 成
编辑:陈勤琪
审核:王大为、孙恒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