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检察公益诉讼监督,加快落实我县环境保护税的征收管理工作,确保环境保护税应收尽收,进一步增强我县环境保护工作新动能,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近期我院与含山县税务局、马鞍山市含山县生态环境分局会签《含山县环境保护税征管协作工作机制》,优化协作配合机制,强化协同工作力度。
该机制通过建立部门联合的征管协作工作机制,统一目标、协作配合,统筹推进环境保护税各项管理工作,切实强化我县环境保护税征管工作。
建立三方协作机制对推进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我院将与含山县税务局、马鞍山市含山县生态环境分局就如何落实征管协作配合、政策宣传引导和工作督导检查进行细化和完善,不定期召开组织协调会议,密切关注工作进展和政策执行情况,及时开展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有效落实文件精神。
文字:何 阳
编辑:陈勤琪
审核:王大为、孙恒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