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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检联动】检警合力提质效监督协作促共赢——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工作联席会
时间:2023-07-3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进一步落实府检联动工作机制,加强检警协作,规范执法司法行为,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运行。2023年7月28日,含山县人民检察院与含山县公安局共同召开2023年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第二次联席会议,含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张永星,含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朱春华,检警双方部分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干警参加了会议。

会上,首先由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黄宁通报2023年上半年侦查监督和协作配合办公室工作开展情况,并就侦查监督工作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及突出的个性问题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曹进通报了2023年上半年公安机关刑事执法情况,检警双方部分分管领导以及干警就双方就加强协作配合、提升办案质效、规范司法行为等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

会上,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朱春华指出检警双方同向而行、全面发力,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监督、沟通、协作平台作用,充分肯定了工作成效,并就下一步工作开展提出要求:一是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凝聚共识,形成工作合力;二是要注重案件办理质效,加强案件审查把关力度,全面提升办案水平;三是完善与健全协作与配合机制,加强案件数据信息共享,推动大数据法律监督工作,打造新时代检警监督协作新局面。

最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张永星在讲话中指出,充分肯定了侦查监督和协作配合办公室在实质化运行过程中对案件质量提升、凝聚扩大共识等方面取得的成效。针对检警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下一步工作开展,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认清警情发案态势,提高监督协作政治站位;二是把握司法执法短板,增强监督合力效率;三是畅通共享互助渠道,完善监督协作机制。不断提高办案质效和司法规范化水平,维护公平正义。

下一步,检察机关将在提升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质效上下功夫,着力改变原有的“监督是监督,协作是协作”的简单、机械思维,与公安机关共同构建“在协作中监督、在监督中协作”的工作理念。结合含山实际,进一步探索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新模式,推动“侦协办”工作继续走深走实,共同维护执法司法公平公正,为建设“平安含山”、“法治含山”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