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山县人民检察院食堂配送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安徽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含山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现对含山县人民检察院食堂配送服务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具备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AHCZ-2025-027
2、项目名称:含山县人民检察院食堂配送服务项目
3、项目单位:含山县人民检察院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采购需求:含山县人民检察院食堂配送服务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7、采购方式:询价。
8、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供应商资格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报名及采购文件获取办法
1、供应商于本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5月19日17:30时(即报名截止时间),在安徽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马鞍山市含山经济开发区东门河畔安置小区门面房1-12#)进行报名登记并获取采购文件。
2、 报名资料: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一份近3年内食堂配送服务合同原件一份,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若法定代表人不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核实),否则不予接受报名。
3、采购文件获取:安徽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场领取(地址:马鞍山市含山经济开发区东门河畔安置小区门面房1-12 号)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5月20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安徽省马鞍山市含山县人民检察院六楼会议室
五、评审方法:询价
投标单位需派代表或法人持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证明书到达开标现场,参加询价。在县检察院监督人员的监督下,成交人由在成功报名的投标单位中产生,不再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成交人的方法如下:
(1)只接受已在安徽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成功报名的投标单位,同时按时到达开标现场的单位,最终摇号序号以投标单位到达现场签到号为准,签到登记的序号即为对应的球号。
(2)在县检察院工作人员的监督下招标人现场摇号确定中标单位,现场摇中的球号即为成交球号,对应的投标单位即为成交人,
(3)最终结算方式:合同签订后按照每月配送物品的实际金额,按月支付。
六、代理服务费
结束后确认成交人,成交人参照含山县含财采购字【2018】184号文件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成交人不能按要求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视为放弃成交结果。
七、联系方式
名称:含山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马鞍山市含山县褒禅山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含山县经济开发区东门河畔安置小区门面房1-12号
联系方式:139566689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莉
电话:0555-4331266、13956668908